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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外交国务秘书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在柬埔寨失踪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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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1月5日】

法国外交部
外交国务秘书办公室
外交顾问

2002年10月16日于巴黎

XX先生,

外交国务秘书收到您有关两名法轮功修炼者于八月份在柬埔寨失踪的信函,他责成我来答复您。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罗宾森女士于八月底在她的柬埔寨之行中向柬埔寨当局表示了她对这一事件的忧虑。

法国无疑地像人权高级专员一样希望受联合国高级难民署保护的符合国际避难规则的人士的安全和不受侵犯得到尊重,我们对此规则非常重视。

请您相信法国和其欧洲伙伴对中国人权所做的持续的努力。

请您接受我的敬意。

雷奥奈尔·马杰司代-拉呼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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