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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国大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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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0月3日】我叫李惠花,今年67岁,出国前在广州居住。我是1994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修炼前我曾患有高血压、骨质增生、血小板严重缺乏、便秘和胃病等多种疾病,每天吃药不断,每个月要花费国家几百元的医药费。由于身体不好,加上离婚造成的精神压力,我的心情总是很不好,脾气非常暴躁。1994年9月,我的一个朋友推荐我试一下法轮功,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在短短的两三个月里,我的许多症状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从此以后我彻底摆脱了多年伴随我的药瓶子,从此没有再花国家一分钱医药费。同时,我的精神状态也完全改变了,整个人变得平和,我的孩子们都说妈妈像换了一个人。

1999年7月20日,我惊闻公安开始抓人。无条件帮人祛病健身、教人向善的师父和这么好的功法被诽谤。我和两个功友决定当天就乘飞机把我们亲身受益的事实向国家信访办反映。可是还没等我们走到信访办,我们这些法轮功学员全部被拽上警车拉到丰台体育馆。整个体育馆装满了各地来反映情况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在被按地区分成组后,我们下午陆续被放了。我们怀着一颗热爱国家的心,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可是就这样被剥夺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最基本的上访的权利。

1999年10月19日,又惊闻江XX对法轮功非法定性。我再次和两名功友去北京上访。这一次我们在所住的旅馆就被抓了,原因是公安宣布每举报一名法轮功学员可得500元奖励,并恐吓旅馆说若知情不报将被吊销执照。我们被关押在广东省驻京办事处长达一个星期。之后,广东省公安把我们押回广州继续关押了5天。我的单位派了两个人看管我,并逼迫我写不再去北京的保证书。被释放后,我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公安经常打电话或上门骚扰我,并要求我天天去派出所报到。

2000年6月18日,我再次和几名功友前往北京为大法鸣冤。这次,下了飞机我们直接就去了天安门,我们拉开了一面“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因为这是我们此时能向人们表达我们心里话的唯一办法。在两三分钟内,我们就被抓上车拉到天安门派出所背后的一块空地,我们被照相按手印,在关押了8个多小时后才被释放。

回到家后,我继续向周围的人讲述大法的真实情况。由于传递真相资料,我在2000年7月8日被人举报,当天夜里9点,派出所打电话以谈话为由把我骗出家门,对我进行审讯,半夜还抄了我的家,我被关在天平架拘留所期间被宣布判刑一年,后被转到槎头劳教所。在此期间,劳教所非法强迫我每天干12个小时的活,勾草帽,做塑料花,给犯人倒水、拖地。我因为炼法轮功变好的身体,在这种非人的折磨下变得每况愈下,开始不断呕吐,血压也升至250。劳教所人员因为害怕我死在里面,允许我保外就医,提前半年出狱。被放出来后,我被监督,电话被监听,每天还要去派出所报到,完全失去了做人的一切尊严和自由。

2002年3月我来到了加拿大这个自由的国家,可是我的心和国内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连在一起,我要以自己亲身的经历揭露江XX集团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无理迫害,请善良的加拿大政府和人民帮助制止这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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