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轮功学员的日内瓦演讲: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表达自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4月17日】以下为一篇法轮功学员在日内瓦的演讲,题为“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表达自由”: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去年二月的一天,我的太太给她远在中国大陆广州市的姐姐,一名32岁的会计师即法轮功学员打电话,虽然多次拨通,却一直没人接听。因此她特别着急,就给她在广州的朋友们打电话。让她感到震惊的是,她得知姐姐已在没经审判的情况下被判处了两年的劳教。

我们获悉她在劳改营里要很长时间地工作,并受到折磨。比如,在劳教所里她被吊起来达数小时,脚尖几乎不着地。就是这样,她还算是幸运的。而她的一个朋友,41岁的法轮功学员高献民先生却没有挺过这场灾难。据说高被强行灌下去两磅盐,却只用了少量的水。他死后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和一个12岁的女儿。这就是他为争取修炼法轮功而付出的最终代价。法轮功是植根于佛家和道家传统的精神修炼,提倡“真、善、忍”的精神价值。

江泽民一伙由于对任何独立的活动,特别是精神修习极为猜疑,所以从1996年就开始压制该功派,1999年7月又禁止了这种炼习。自1999年镇压开始至今,已知有180名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死。更让人担心的是,过去6个月中被折磨致死的人数已经上升到前6个月的两倍。许多学者和政界人士指出,江对法轮功的迫害近似于基督徒们初期遭到的迫害。但是,从某一方面讲,当前的迫害更加邪恶。

由于70%的法轮功学员是女性,她们在这场迫害中首当其冲。王少娜(音)女士来自于广东省深圳市,于2000年2月被迫流产,以便延期拘留。当时她已有6个月的身孕。5个月后,她被再次拘留30天,被迫再次流产。另外,在辽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18名法轮功女学员被扒光了衣服投入男监。另一位毛正芳(音)女士,29岁,是留学英国的研究生,她于1999年12月回中国时已怀孕8个月,只是因为炼法轮功,又带有法轮横幅,就被拘留了一个星期。

江泽民政权迫害法轮功的另外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是,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关入精神病院进行迫害。完全健康的法轮功学员被罚注射药剂。用药频率和数量远远超过正常用药,导致严重的身心反应,包括不由自主地身体颤抖,面容扭曲,精神失常,智力减退至儿童水平,剧烈头痛,失语及视觉模糊。二月份,伦敦SOAS的一名顶尖研究人员罗宾.蒙罗(ROBIN MONRO)发表了一份130页的报告,详述了中国如何利用精神病院拘押和虐待法轮功学员及其他政府不喜欢的团体。

迫害的发生是大面积的。今年早些时候,中国的官方媒体披露,仅辽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就获取了4200份法轮功学员的“决裂书”。这个数字显示,被媒体广泛引述的10000名被判劳教的数字可能远远低估了法轮功学员被虐待的广泛程度。另外,数以万计的学员被逮捕,拘押,开除工作,赶出家门,逐出校门,剥夺了上大学的机会,或受到骚扰和恐吓。

在中国发生的践踏人权实际上得到了江氏政权的允许和鼓励。迄今为止,制造人权惨剧的官员和警察无一受到起诉,更不用说惩罚。山东省是发生致死惨案最多的省份,在那里,安全人员们收到这样的指示:“对法轮功,怎么做都不过份”,法轮功学员打死就说是自杀。

由于江泽民政府的恐吓及信息封锁,已知的迫害致死学员数量只是冰山一角。2000年12月,37岁的滕春燕女士,由于收集法轮功学员在精神病院受迫害的证据而被判3年劳教。

请注意一点,尽管受到邪恶迫害,没有发生一例法轮功学员报复警察或当局的事件。我深为人权组织(例如国际大赦)、各国政府和其它世界组织给予的支持而感动。2001年2月15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一项决议,呼吁中国给予宗教自由,特别指出要保障法轮功学员的权利。早在1999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一致通过决议呼吁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最为激励我的是,一位加拿大艺术教授及法轮功修炼者张昆仑教授因为修炼和支持法轮功在中国被判3年劳教后于今年1月份提前释放。张的释放来之不易,是在加拿大人权组织、国会议员、加政府、律师及学术界紧锣密鼓的行动下促成的。这也表示,来自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压力在中国处理人权问题时是有效的。

目前,邪恶的迫害仍在进行。同时,江泽民政权还在大规模地造谣欺骗。法轮功学员们仅仅因为和平地行使他们基本的信仰和表达自由--这一中国宪法和国际公约保障的权利,就受到惩罚。迫害必须停止了,我们希望更多的人们能够帮助我们尽早地制止这场迫害。

谢谢您的关注。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