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弟子冒着生命危险传递出来的信息是海外弟子能够开展以上系统行动的根本原因,也是这个行动的首要保护目标。在这篇系列文章中,我们首先想向国内弟子做一个汇报。国内弟子为了正法冒着生命危险向海外传递的真象资料是有巨大作用的,我们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资料的作用。我们同时想将国际人权机制做一个简单的系统介绍,以利于国内弟子记录整理真象资料。
就我们所知,这个行动已经有一定的初步效果。我们充份估计到我们面对的是史无前例的邪恶,在一个阶段内可能会对提供资料的国内弟子加紧迫害。但我们相信,随着海外各项活动的展开,正义的力量将会逐渐、全面地体现出来的。我们坚信,我们对真理永远的坚持必将超过邪恶暂时的疯狂。
第一部份联合国人权机制及一些区域性机制的概况介绍
以《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为基础,联合国历年通过了许多人权方面的公约或宣言。根据这些公约或宣言,联合国设立并任命了相关的特派专员或工作委员会。这些特派专员或工作委员会委员大都是人权方面的专家和某些领域广受尊敬的杰出人士。他们的义务是监督各国实施落实相关公约或宣言所规定的方式人权标准。这些特派专员或工作委员会统称为“联合国人权机制”。
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工作方式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监督各国一些特定领域,例如儿童权力,妇女歧视,公民权力保障等方面的人权状况,主要关注人权侵犯的全面状况,特别是大规模、系统的迫害。这一类机制也接受处理一些人权侵犯个案的投诉,但主要是通过这些个案来反映全面状况。第二类则主要是接受处理人权侵犯个案的投诉。例如:当“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接到酷刑折磨的申诉时,他就会向有关政府质询调查,要求做出解释,敦促有关政府遵守人权方面的公约或宣言。当某一国家某一方面的人权侵犯个案大量出现时,这一类机制也会对该国人权侵犯的全面状况发表意见。
除了联合国这样全球性的人权机制,还有一些地区性的人权机制,如欧洲,美洲,非洲都有人权委员会。由于区域性的限制,他们不能直接监督中国人权。但是,美国,欧洲和中国定期都有人权对话,我们正在系统整理的迫害案件投递给他们,也受到他们的欢迎和重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