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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员致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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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1999年11月4日】 各位早上好

感谢各位的到会。我们是日本的法轮功修炼者。相信各位对近来发生在中国国内的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及修炼者人权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已有所闻。针对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一事,日本的法轮功修炼者从10月26日以来已经连续9天前往中国驻日大使馆前和平请愿。今天特此召开记者发布会,希望澄清一下法轮功修炼的真实情况,并呼吁日本社会各界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日益恶化的人权状况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现在请允许我们就以下几个问题作一个说明:

一,法轮功的介绍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本为中国密修气功的一种,由李洪志先生改编后自1992年在中国向社会传出。由于功法简单易学,在身心健康的提高上收效显著,在社会迅速传开并扩大至海外,短短7年间,修炼人数达到了上亿。修炼者上至高龄老者,下至幼童,其中还有大批的中共党员和社会高阶层人士。修炼的形式主要是在公园的晨炼和在日常生活中提高道德层次,去掉不好的习惯和心态。强调修炼首先要从好人做起,心性的提高是长功的关键。

二,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一切指控都是不符合事实的

法轮功的指导原则是:真善忍,指出这是宇宙的特性,是衡量宇宙万事万物的最根本的标准。法轮功不是理论的说教,而是有真实内涵的实修功法。法轮功没有任何宗教形式,只是修炼。李洪志老师是指导我们修炼的师父,不是教主。在弟子和师父之间不存在什么“教主崇拜”,但有着学生对老师的尊敬。法轮功不是盲从,更不是迷信。在中国大陆的学校里,无神论的教育是必须的政治课。让千百万从孩童时代就被无神论洗脑的人贸然相信“神的存在无异于天方夜谭”,但在修炼的实践中,我们都体会到了神的存在,和精神的物质性。法轮功中所提及的佛和神是指通过修炼开悟了的人,称为觉者,就象历史上有释迦牟尼佛一样是通过修炼开悟后才称为佛。如果修佛被称为迷信,世界上所有宗教活动都一样变成搞迷信了。不能证实神的存在,正是现代科学的局限所在,李洪志老师指出这一点,不是“反科学”,而正是教人们不要迷信,包括不要迷信现在的科学。只有实事求是、不断突破原有的各种思想框框才是真正的科学精神、才能超越和发展科学。在指导弟子的修炼中,李洪志老师从科学的角度以许多科学的新发现向修炼者说明了“真善忍”这个宇宙法则和精神的物质性,强调修炼者要“从理性上真正认识大法”,目的是让修炼者更自觉地提高心性,同化“真善忍”,中国政府说的“精神控制”纯属无稽之谈。

法轮功在世界范围内义务教功,不收费用,也不接收捐款,世界各国的法轮功修炼团体都是非盈利的社会公益团体,不存钱,不存物,没有银行账号。李老师著作的稿费和版权收入是堂堂正正的合法收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指责法轮功敛取钱财是不符合事实的。(请参阅明慧网的《法轮功学员谈经济诬陷》https://minghui.ca)
关于秘密结社的指控,是极为可笑的,从1993年至1996年3月,法轮功研究会是中国官方合法组织“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直属分会,法轮功被推荐为向全国普及推广的优秀功法,一切都是公开的合法的。其后法轮功研究会正式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由于正式注册申请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也就自行解散。但原有的炼功点因受炼功人喜爱是继续存在的,辅导员只不过是热心教新学员炼功等义务为大家服务的炼功人而已。中国公安部针对法轮功曾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大调查,在今年7月22日当局取缔法轮功时,恰恰按照公开的名单来大批抓捕各地的学员。

法轮功是真正的正法大道,法轮功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更是全人类的。《转法轮》阐述的是佛法,是宇宙的绝对真理,李洪志老师传授法轮功为人类的身心健康和道德升华,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已经得到了国际上越来越多的政府的褒奖和认证。
所谓的“推迟地球爆炸的时间”之论等等,完全是捏造出来的谎言,李老师在《法轮大法义解》(P125)中明确指出“这个劫难已经不存在了”,书中白纸黑字把这个问题说得已经非常清楚了。

三,中国对法轮功的处理侵害人权违反宪法

据报道,今年7月20日以来,中国警方非法关押和平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达30万人以上。10月25日以来,北京及周边部门已经拘捕了“法轮功”及有关人士1万5千多人,拘禁地点是北京市郊的昌平和丰台等地。又据报道,从法轮功被取缔以来,至今已有超过十人的法轮功学员被虐待折磨致死,至今无人承担法律责任,法轮功学员的最基本人权------生存权,已经受到践踏。

中国政府定法轮功为邪教,践踏人权,影响所及,已经超越国界,危及到全世界30个国家的法轮功修炼者的权利,几名在日本的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及和平请愿时,也被中国警方非法殴打,关押,他(她)们随身携带的自己阅读用的法轮功书籍被强行非法没收。其中一名学员只是乘坐北京的公共汽车,就被警察拦截盘查公共汽车时强行扣押,被非法拘禁二十多天;还有一名中国籍女学员到北京上访,因为她带着棉衣做好了蹲监狱的准备,却被怀疑是里通外国,想到监狱探听消息,而被强行遣送回日本。至今还有学员被非法监禁在中国大陆。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已经正式加入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该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作用,我们恳请中国政府诚实地遵守自己签署的国际公约。

四,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为邪教是违犯中国的宪法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政党,任何政府,任何官员都只能在宪法赋予的权限内行事,都不能违宪。任何法律规定都不能超越宪法。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如果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被践踏,就等于宪法被践踏。依据宪法,中国政府关于取缔法轮功的所有法律,法规行政命令都是侵犯了“信仰自由”,都是违犯宪法的。宪法还规定:任何一个公民有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到人大常委会申诉的权利。但实际情况是,10月25日以来,所有去人大常委会递交申诉材料和口头申诉的法轮功学员,却被非法关押,惨遭迫害

五,我们的呼吁和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法轮功学员都不会反对政府,决不参与政治。只是基于法轮功学员人权能得到保障,我们恳请中国政府理智地和平地处理法轮功事件,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镇压和虐待,并释放所有被囚禁的学员,还法轮功学员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撤销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的通缉令,恢复名誉。同时,为了帮助中国政府正确地解决法轮功事件,避免因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镇压而导致的社会危机的进一步增加,我们呼吁日本政府及所有正义人士关注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日益恶化的人权状况,给予我们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希望善良的日本人民能更深入地了解法轮功并从中受益。

谢谢各位。

法轮功修炼者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于日本东京。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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